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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火狐体育最新官网入口首页在线登录    发布时间:2024-03-05 13:56:08

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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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市局相关处室、单位:

  现将《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为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扛稳安全生产责任,巩固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成果,根据《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部署,结合《宿迁市消防安全工作任务清单》要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在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求,认真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掉以轻心的思想,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坚持底线思维,逐步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织密织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精准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强化整改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全力确保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火灾防控整治提升行动。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按照《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粮仓〔2022〕3号)要求,加强与公安、应急、消防、气象等部门协作,全面实施单位自查、行业排查、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专家协查“五查”机制。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加强消防安全形势研判,聚焦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和新形势、新问题,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和专项整治,及时有效地发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并且开展一次自查自改、维保一次消防设施、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落实一次疏散演练,以新修订的《江苏省消防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宣贯条例,督促行业增强消防安全守法自觉。

  (二)危化品使用整治提升行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283号)要求,持续强化危化品使用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持续围绕粮食保管熏蒸化学药剂使用安全、粮食收储质量监测危险化学药剂使用安全、粮食加工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物资储备存储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等重点进行精准排查和有效治理,建立和完善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的责任和能力,全面加强行业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有效化解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实施“一企一策”差别化整治提升。

  (三)粮食收储环节整治提升行动。针对出入库作业、熏蒸作业、夏秋粮收购、有限空间作业、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烘干作业等重点环节,开展风险隐患起底式整治,强化针对性措施,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未发之时。

  (四)建筑施工工地整治提升行动。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促建设、设计、承包、监理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压实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两场”联动,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资质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确保在建工程和既有建筑安全运行。

  (五)加工公司整治提升行动。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时进行检查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建立完整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工作岗位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

  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检查整治粮食收储、加工公司、物资储备库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

  (一)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具体方案。各县区、市国储公司要结合区域、行业特点及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认真开展检查,落实整改责任。各县区、市国储公司要深刻吸取各类事故以及粮食行业近年来典型事故教训,结合实际细化各自工作方案,组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做全面检查,对于发现安全风险隐患,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要求,加强整改整治,务求取得实效。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实地督查检查,督促整改整治。市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安全生产隐患风险闭环整治治理情况。对安全生产任务重的公司进行重点检查和跟踪复查。

  (一)格外的重视,全面落实责任。各县区、市国储公司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粮食和储备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组织督查,集中力量、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查,推动隐患整改。建立完整工作机制,组织并且开展企业自查、联合督查,围绕五方面行动要求和重点整治内容清单(见附件),加大督查力度。对企业自查发现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三)及时总结,确保取得实效。积极鼓励工作创新,及时提炼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加强宣传推广和示范应用,确保巩固提升年行动取得更大实效。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期间,实行调度汇总机制,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国储公司于每季度末提前5个工作日向市局报送整治进展情况。

  是否开展消防水源、消防栓、灭火器等检查测试,及时有效地发现消除问题隐患,确保应急装备完整好用。

  是否进行消防救援安全培训、日常训练和拉动演练,对小散远单位消防安全管控是否到位。

  仓房、厂房、药剂房、烘干房、办公房、自建房、租赁房等建筑内、外消防安全通道和救援通道是否畅通。

  是否开展“三清三关”活动(清除易燃、易爆、易短路隐患,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

  室内消火栓、自动灭火、火灾自动报警、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是否存在影响火灾控测器、洒水喷头、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是否存在影响消防水池、消防电源、消防沙坑持续可靠的供水、供电、供沙缺陷。

  是否组织并且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自查活动,严格做好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工作,确保危化品使用、储存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储粮药剂是否严格执行化学药剂“五双”管理制度,使用后的药剂空瓶空罐是否及时收回药品库,统一依规定销毁处理。

  粮仓是否有设计说明标牌,并标明粮仓的设计单位、年份、储粮品种、储存形式、装粮高度、仓容、使用年数的限制等。

  作业中烘干塔、引风机、鼓风机等是否正常运行,配套设备和零部件运转是否正常。

  是否存在机械设备带病运行,人员未经岗前培训无证上岗,登高或进仓粮面作业不系安全带(绳)和无安全带(绳)系留装置等情况。

  是否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识,组织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消防演练。

  签订合同时,是否签订《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协议》和《外包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告知书》。

  外包作业前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培训和考核,并签订安全生产作业承诺书。

  是否建立完整防火防冻防爆等应急小组、应急预案和值班制度,并进行有关应急演练。

  自建房和租赁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是否做到全覆盖,隐患判定是否准确可靠,安全风险隐患建筑是否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是否针对大风、冰雹、暴雪等极端天气,做好库点低洼、河江地段仓房安全防范工作。

  是不是真的存在在建项目违法转包、以包代管、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施工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问题。

  工地和集宿区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门窗处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的铁栅栏等问题。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不是满足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安全管理是不是到位。

  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是不是到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到位,专项安全技能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是否到位。

  消防水池、水井、消防泵、消火栓、自动灭火、消防水带、消防水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设备是不是满足要求。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电加热设备、电气线路有无短路、老化、、过载、过热、缺相等情况。

  所存放的可燃材料是不是堆放在指定地点,并与车间、仓房和储粮区等保持安全距离,或采用不燃、难燃材料遮盖。

  是否按照粉尘防爆管理制度和有关标准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施设施安全有效接地。

  加工设备设施是否定期检验、维护保养,达到规定的技术性能和安全状态,是不是真的存在超负荷运转情况。

  粉碎作业、研磨作业、打包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是不是满足规范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